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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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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社区工作者51名。其中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2名;面向婺城驻军部队随军家属招聘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男性24名、女性2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2.面向社会招聘户籍要求:(1)金华市本级(包括婺城、金东、开发区)。(2)公告发布之日前在金华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户籍不限。(3)学校位于金华市本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或者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及以上职称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人员是指:1986年8月9日(含8月9日当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人员是指:1981年8月9日(含8月9日当日)以后出生人员。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从婺城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户籍不限。

6.婺城驻军部队随军家属:仅指部队驻地在婺城辖区,且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含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③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⑤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⑥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⑦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0日

(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婺城新区紫金南街36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2021年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一,另需提供退伍证明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且最终以婺城区人武部、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为准。有加分项目的,同时需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岗位二,另需提供军人证件、结婚证、随军说明等相关材料,以婺城区人武部核实为准。

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待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内。

4.加分项目与分值:

①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10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②退伍军人加分: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3分/次,二等功5分/次,一等功8分/次,荣誉称号12分/次,按最高一级加分,加分不累计。加分材料依据个人档案,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为准。

③社区工作经历加分:具有婺城区(不含开发区)纯城市社区工作经验的且在岗的,连续工作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的不予加分,最高可加5分。以社区发放的工资单(加盖社区公章)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

5.资格审核

由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委托领取的,请同时带上考生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于8月18日-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婺城新区紫金南街369号)。

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本准考证。

(二)考试

由婺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其中,岗位三、岗位四为2倍),酌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

(2)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50%)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的一定比例(岗位一、岗位二比例为1:3;岗位三、岗位四比例为1:2),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由区民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公示聘用前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或聘用后又在2022年8月9日之前辞职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择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9日。

2.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奖励项目等有关证书(证明)需在2021年8月9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4.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5年的承诺书。

5.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婺城区民政局无关。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及“婺城民政”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7、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婺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2323683。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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